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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对彭某宣读判决书。重庆晨报记者 甘侠义 摄
昨天,沙区法院向17岁少年彭某下令,1年内禁止去网吧。法院此举是在调查后发现,彭某犯罪原因与沉迷暴力网游有极大关系。据悉,这是重庆法院对未成年人发布的第二张网吧禁止令,此前几天,南岸区法院发出了首张禁止令。
少年抢劫筹集上网费
据介绍,从15岁开始,彭某伙同他人,专门以女性为目标,进行抢劫。
在警方查明的三次抢劫中,所得钱财均被彭某用于上网。昨天,沙区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布了判决结果。彭某因犯案时未成年,并且认罪悔罪态度好,做出缓刑判决。
在宣布结果后,彭某一句话也没有说。法官询问是否要上诉,彭某摇了摇头。
庭审结束后,彭某仍然一句话不说。他家人请来的律师告诉重庆晨报记者,彭某很内向,平时不大说话。
一个内向的孩子为何会走上犯罪道路。对此,沙区法院未成年人法庭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祸起暴力网络游戏。因此,在判决当中,还专门为彭某加入了网吧禁止令。
调查发现祸起网游
重庆晨报记者了解到,禁止令在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当中,明确了下来。而沙区法院对彭某开出的禁止令,是重庆第二份网吧禁止令。
第一份禁止令是南岸区法院5月5日开出的,对象也是一名未成年人。
昨天,沙区法院未成年人庭庭长刘原介绍,接到彭某的案子后,法官就请彭某所在社区的社区矫正人员,对彭某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彭某属于留守儿童,直到初中之后,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但是,父母工作太忙,没有时间管教彭某。因此,彭某养成了去网吧玩的习惯。
在沙区法院专门请来的心理咨询师帮助下,彭某完成了一份心理测评。
在这份测评当中,结果直指彭某因为喜欢暴力游戏,因此在需要钱时,就想到了用暴力方法获得。
“这几点综合起来,我们决定向彭某下禁止令,禁止去网吧。”刘原说,这其实也是法院帮助彭某矫正不良习惯的一种方法。
昨天,记者看到,这份禁止令写明:彭某自缓刑考验期限起始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进入网吧上网、逗留。在这一年当中,彭某不能以任何理由进入任何网吧。如果违背三次,缓刑判决将被取消,而获得实际刑期。
刘原介绍,如果彭某在这期间进了网吧。第一次被民警发现,就可以处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