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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开展“拆窗破网”专项检查行动时发现,海淀一学校部分教室外窗设置了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全封闭金属栅栏等障碍物。
“学校如果安装完全封闭的防盗窗,一旦发生危险,孩子们很难逃生,也不利于救援。”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顾涛对于该学校存在的防盗窗和铁栅栏遮挡逃生窗口的问题,向校方进行了提示。
防火监督员顾涛向校方进行指导,“一是拆除现存的防盗窗,二是根据现有‘拆窗破网’行动指南,确有安装防盗窗必要的,可以采取折中的办法,在防盗窗口上设置开口,留一扇尺寸不小于1.0x0.8米的‘逃生门’。”并且提醒该学校负责人正确看待逃生窗作用,明确逃生窗口畅通的重要意义。
校方负责人听了讲解以后当即表示,“我们马上派人,迅速拆除防盗窗,整改消防问题。”
由于校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学校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海淀消防提醒,防盗窗、铁栅栏在火灾发生时影响人员逃生、不利于救援展开。因此,及时拆除、整改全封闭的防盗窗十分必要,不要让防盗窗成为逃生“拦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