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2001年6月10日晚上8时30分左右,某镇初三学生黄XX骑自行车放学回家,在途中,她发现有一名骑车男子尾随在后,于是提高警惕,加快了车速。不料那男子紧追不舍,并从她身边直冲过来,猛推黄XX,车倒人下。黄XX跌入路旁的田里,右腿受伤,鲜血直流。但她顾不上疼痛,爬起来就跑,歹徒在后面紧紧追赶,一会儿,黄XX被追上来的歹徒扭住。黄XX情急之下,大声呼救,歹徒慌忙用手捂住她的嘴,意欲施暴。黄XX此时顾不上害怕,死死咬住歹徒的左手,拼命挣扎、反抗。歹徒又猛卡黄XX咽喉,黄XX见四周无人,自己又身单力薄,便千方百计设法拖延时间,寻找脱险机会,结果没有奏效。歹徒凶相毕露,将黄XX打得鼻青脸肿,就这样,黄XX与歹徒搏斗了半小时左右。忽然,黄XX看见公路上有一名妇女骑着三轮车经过,于是她使出全部力气,挣脱了歹徒,跳上妇女的三轮车,对那名妇女说:“快踏,有强盗。”这时又有一老人路过,歹徒见势不妙,仓皇而逃。不久,民警闻讯赶来,将黄XX急送医院。经医生诊治,黄XX膝盖处严重受伤,缝了8针。根据黄XX提供的歹徒特征和线索,派出所迅速出动,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点评:一个孤单的女
中学生,在夜晚遇到歹徒袭击,意欲强暴时,能够勇敢地反抗,沉着地应对,从而顺利摆脱了歹徒的魔扑,达到了自我保护的目的,这需要怎样的勇气和智慧啊。黄XX用自己的行动再一次证明,怯懦和忍受只能让犯罪分子有恃无恐,只有不畏强暴、勇敢地自救,才能使自己免受伤害。
方法技巧:为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法律并不要求未成年人与凶残的歹徒当面交锋,而最好是采取举报等方式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尤其是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未成年人更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但这并不等于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都束手待毙。如果时间、环境、条件许可,未成年人应当与犯罪分子作坚决的斗争。但这种斗争要在掌握一定的防卫方法的基础上进行。
具体是:
1、如不幸遇到侵害时(拐骗、劫持、强暴等)一定要沉着冷静,集中心智想办法脱险。
2、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一般应松懈侵害者的攻击心理,缓和紧张气氛,通过搪塞和周旋等方法期待时间、空间和其它条件发生变化,以取得自我保护的有利时机。
3、有时反抗就是最好的拖延方法,在非用体力反抗不可时,要坚决反抗。它也会产生拖延时间的效果,使周围的情势发生变化,也可能直接通过反抗,从犯罪分子手中脱逃出来。反抗时可乘其不备,攻击犯罪分子的要害部位。
4、如果不只一个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敌弱我强,就更不要顾虑,可以直接反抗,齐心协力,保护自己。
5、关键时候,还是要请求公安机关、学校等组织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