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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市有一对夫妇离婚,当时法院将七岁的小孩判给了女方。女方怕小孩影响自己今后的生活就把孩子送给了自己的老娘带养。由于小孩的外婆经济拮据又体弱多病,孩子的生活没有保障。一天,孩子冒雨拖着一袋破衣服找到了母亲,可是狠心的母亲却不让孩子进家门,孩子万分伤心,嚎啕大哭,后来女方的丈夫把孩子送到派出所,并恐吓孩子不要说出真情,只准说迷了路不认识回家了。派出所民警根据孩子提供的生父名字把他送到生父那里,却不料他的生父只让孩子住了一个晚上又将孩子送到了外婆家。在这种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外婆拉着孩子走上了法庭,状告父母遗弃,最后法律保护了七岁儿童的合法权益。
案例:山西省某县初中二年级学生陈某,学习认真刻苦,成绩非常优秀。可是他的父亲认为读书花费太大,还是早些让陈某工作赚钱好,于是就不许陈某上学,并为他在乡里的砖瓦厂找了一份泥瓦工的活,陈某不愿去上工,躲在家里看书,他父亲看见后,怒不可遏,把陈某的书撕毁,并将其打成重伤,在住院期间陈某心灰意冷,对生活完全失去信心,一天乘医生和护士不注意,在医院跳楼身亡。
点评:法律不仅是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也是维护人民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忍气吞声不对,自暴自弃不对,走上绝路更不足取。七岁孩童状告父母,用法律维护了自身的权利。而陈某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位风华正茂的少年的死,多么令人扼腕痛惜啊。同学们,在你的合法权利受到挑战时,千万别忘了拿起法律这个武器啊!
方法技巧:
1、在家庭生活中,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侵害者往往是自己的亲人,应尽可能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进行调解,以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目的。
2、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千万不要息事宁人,忍气吞声,更不能采用报复的手段,甚至走上绝路,而要敢于用法律这个有效武器进行斗争。
3、对于已经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未成年人来说,还可以通过给自己的亲人讲解法律知识来预防这类事情的发生。
4、在必要时,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可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法律规定,上述部门和组织应当接受未成年人的请求,并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有必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先采取救助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