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学生乘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工作,近日,河北省交管局发布了《告农村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安全乘车明白书》,呼吁广大学生家长和群众共同打击超员和使用报废车、拼装车、无牌车接送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河北新闻网4月1日)
近年来,我国多地接连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中小学生、幼儿重大伤亡,校车安全问题已经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2年“校车安全”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工信部公布《校车安全技术条例》、《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等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国务院于2012年3月28日颁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颁布后,教育部、公安部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地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紧接着,各地也都制订了《条例》实施办法。河北省交管局近日发布《告农村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安全乘车明白书》,呼吁广大学生家长共同打击超员和使用报废车、拼装车、无牌车接送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好农村地区学生乘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工作。
据报道,地处华北平原的河北省,农村地域广阔。农村小学(幼儿园)学生乘车安全既是河北省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弱项、短板。
孩子是家长的掌上明珠,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然而,最近几年,校车事故接连不断,校车安全问题已经成了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一个现实问题是,没有一个学生家长不关心自己的孩子上下学路途的乘车安全。但是,学生家长就是学生家长,不是道路交通管理者;不是每一个学生家长都能识别报废车、拼装车、无牌车;也不是每一个学生家长都有权、有时间和能力阻止校车“超员”。
《学生家长安全乘车明白书》,不止学生家长须明白,政府及职能部门首先必须明白。时刻关注并全力维护孩子们上下学乘车出行安全是公安交警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乘车,家长要明白,也有责任和义务,但是,交管部门更应该明白。对超员、无牌、拼装、报废车辆接送学生违法行为必须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驾驶人和运营者,让其付出“付不起的成本”。发动家长配合做好孩子们上下学乘车出行安全不是不可以,只是别以为发布了《告农村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安全乘车明白书》,每一个家长就真的都“明白”了;即使有些家长真的“明白”了,也不意味着交管部门的责任减轻了,某种程度上说,担子更重、责任更大了。
孩子上下学路途的乘车安全,事关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的稳定和谐。倘若孩子在上下学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给家庭造成的伤害是难以愈合的。对超员、无牌、报废、拼装车辆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必须“零容忍”、重打击、绝后患才对,而不能只是“愤慨无奈”,这不是交管部门应有的工作“姿态”。
“有限的警力无法覆盖广袤的农村,更无法及时打击‘躲猫猫’的违法者”,家长可以理解,也很有必要提高安全乘车意识,“乘车前,与孩子一同看看车里还有没有座位、车辆是不是破旧不堪、是不是悬挂了车牌,多看一眼、多一份谨慎小心”,“不要让孩子乘坐超员车、报废车、无牌车、拼装车”,是应该做到的。“安全多一份保障”是家长的心愿,但“一时侥幸”不在家长,而在违法驾驶人和运营人员,在有关职能部门。
打击超员和使用报废车、拼装车、无牌车接送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乘车,是家长的事,更是交管部门的事、是政府的事。家长有权拒绝乘坐超员车、报废车、无牌车、拼装车,有权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严厉打击超员、无牌、拼装、报废车辆接送学生违法行为,严惩违法驾驶人和运营者的强烈氛围,在重视孩子教育的同时,把孩子上下学路途的安全放到第一位,解决“有限的警力无法覆盖广袤的农村,更无法及时打击‘躲猫猫’的违法者”的实际问题,别依赖家长,政府部门特别是交管部门要多一份责任担当,多一些主动作为,充分履行自身职能,严厉打击超员、无牌、拼装、报废车辆接送学生违法行为,严惩违法驾驶人和运营者,确保孩子们的乘车安全。确保农村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乘车、家庭幸福美满。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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