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现有各级各类学校食堂14641家,各级各类在校学生约1100万,占全省常住人口的近1/4。江西省教育厅始终把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作为重要任务和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和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重点围绕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坚持底线思维,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促进形成多方共治格局,确保校园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取得初步成效。
一、“瞄”准一个中心,把好“风向标”
江西省教育厅把筑牢学校食品安全坚实防线作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与中央和国家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及时转发上级文件,传递上级声音,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的意见。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转发学生用餐集体配送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庆前夕,严格按照国家十部门部署要求,严格应对后期猪肉价格上涨稳定大中专院校食堂饭菜价格,要求大中专院校尽快将食堂承包租赁费和管理费直接惠及学生,开展督查,推动落实稳定饭菜价格和学校食堂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的要求。
二、“扭”住两个重点,细耕“责任田”
一是“扭”住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管理,精准发力。印发了《关于印发江西省学校(幼儿园)食堂经营“十必须”、采购“十不准”的通知》,制成挂图3万余套向全省学校和幼儿园免费提供。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划出“红线”,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同参与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整治,促进形成多方共治格局。
为有效解决校园零售食品监管难问题,印发了《关于推进校园智能零售食品监管平台建设保障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西省校园智能零售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性方案〉的通知》,建成了全省校园智能零售食品监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校园零售食品流通安全溯源管控。10月上旬,组织全省11个设区市相关负责人对校园智能食品监管平台进行培训,将各地校园智能零售食品管理纳入省“监管平台”统一管理,保障学生零售食品安全。
二是“扭”住学校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学生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监管,精准发力。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西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各级各类学校自主经营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学生集中用餐配送单位、校园超市(小卖部)分别作出了不同的管理规定,对学校引入的食品经营单位提出明确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并要求与学校签订合同和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各自应承担的主体责任。
三、“锤”实三级检查,布好“高压线”
一是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及周边副食店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并将整改结果予以公示。
三是在每年春秋两季开学,或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开展省级联合督查。2019年9月,省教育厅联合省公安厅、省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10月,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分赴所有设区市,深入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查。
据初步统计,自今年9月开展整治工作以来,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25663户次,督促食品经营者开展自查数19946户次,自查出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4609个,完成整改问题隐患4561个,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1149人次,立案查处266起,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299公斤,取缔无证经营者27户,及时有效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教育部和江西省省委、省人民政府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抓好校园食品安全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重点抓好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当前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食品经营单位综合考核、规范校园“明厨亮灶”建设、校园零售食品的智能化监管、学校食堂稳定饭菜价格和学生伙食费规范使用等工作,确保师生“吃得安全、吃得健康”。
文章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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