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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孙晓菲10月13日报道:在幼儿园、中小学生上下学时段,每个校门口配备的保安不得少于2名;新建学校出入口与网吧和娱乐场所出入口间距应大于200米;在用校车必须车况良好,距强制报废标准年限一年以上……这些规定是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上海地方标准的部分内容。东方网记者了解到,这也是全国首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强制性地方标准。
据市教委青少年保护处处长杨永明介绍,该标准适用于本市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办学资质的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幼托园所、特殊教育学校,预计覆盖约250万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标准围绕学校内部及周边在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中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明确学校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需要,建立由安全防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安全防范系统等组成的安全防范管理体系。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上海现有许多“弄堂学校”,学校周围鱼龙混杂,交通状态复杂,还有一些学校与加油站、加气站甚至高压输电线毗邻。该标准对新建学校的选址和设施安全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如学校选址应避免被铁路、重要公路、高压输电线等穿越,应避免与医院传染病房、精神病院、太平间等场所毗邻,学校出入口与网吧和娱乐场所出入口间距应大于200米,学生上下学进出学校的门前道路应安相关标准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
上海现有400多所学校在用2000多辆校车,接送近6万学生,校车的安全管理也是该标准的重点内容。标准规定,在用校车必须车况良好,处于定期检验有效期内,且距强制报废标准年限一年以上;校车应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校车标牌,并在车前、后窗醒目处放置;学校应在每辆校车上至少安排一名随车管理人员,维护车内秩序和学生上下车的安全。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上海地方标准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之前,上海市教委还将向每所学校下发一本“安全防范管理手册”,作为学校有无按标准开展相关工作的证据,也作为该校日常管理水平的跟踪载体。据悉,一旦某所学校未严格执行标准,将受到教委的书面告知,且不能申报安全文明校园,从而将丧失申报行为规范示范校、精神文明单位等荣誉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