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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武汉市民办简易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出台,为期3年。武汉市教育局表示,对于达不到标准、且不愿继续改善办园条件的民办简易园,将坚决予以取缔。
无证幼儿园的处理在全国都是一个难题,若简单取缔,那些幼儿可能面临无学可上,不取缔又存在安全隐患。武汉市采取疏堵结合,“引导发展一批、限期完善一批、坚决取缔一批”。《标准》对举办者、设置规模、办园地点、园舍、消防安全、卫生安全、设施设备、办园经费、从业人员和管理等10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例如,幼儿园设置规模不低于3个班、不超6个班,班额不超过30人;园长应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幼儿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1名教师和1名保育人员,教师和保育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必须配备1名以上保安人员。
对于备受关注的校车问题,《标准》规定,不得私自使用车辆接送幼儿,如确需配备园车接送幼儿的,必须按规定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武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应引导达标的无证园尽快取得办园资质;不达标但愿意继续加大投入改善条件的,鼓励其创造申报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力争取得办园资质;不达标且不愿继续改善条件者将予以取缔。随着武汉市新建公办园数量增加,无证园会慢慢减少,直至最终完全消失。
武汉市目前有资质的幼儿园有785所,在园人数16.57万人,其中公办园222所,在园人数7万多人。今年6月摸底调查发现,该市无证简易幼儿园共有643所,在园人数5.7万人。(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