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西安培训中心、宝鸡培训中心: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06号)要求,为了不断提高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安全与应急管理水平,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安全与应急管理专项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和送培下乡两种形式。由西安培训中心承办1期高中骨干教师集中培训,并在渭南市、商洛市各举办一次送培活动;由宝鸡培训中心承办1期初中骨干教师集中培训、1期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集中培训,并在榆林市、安康市各举办一次送培活动。 二、培训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师、班主任。 三、培训安排 高中骨干教师安全与应急管理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1年6月27日—7月1日,6月27日报到,6月20日前向西安培训中心报参训学员名单。 名额分配:西安市10人,宝鸡市10人,咸阳市10人,铜川市7人,渭南市10人,延安市10人,榆林市10人,汉中市10人,安 康市10人,商洛市10人,杨凌示范区3人。 培训地点:陕西教育学院主楼318室(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 联 系 人:田彩萍 电 话:029—85370080(传真)、13891954308 邮 箱:ts0910@126.com 初中骨干教师安全与应急管理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1年5月10日— 5月13日,5月10日报到,5月5日前向宝鸡培训中心报参训学员名单。 名额分配:西安市10人,宝鸡市10人,咸阳市10人,铜川市7人,渭南市10人,延安市10人,榆林市10人,汉中市10人,安康市10人,商洛市10人,杨凌示范区3人。 培训地点:宝鸡市西府宾馆(宝鸡市中山西路56号) 联 系 人:周博 电 话:0917—3368857、18729765522 传 真:0917—3364375 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安全与应急管理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1年5月17日—5月20日,5月17日报到,5月12日前向宝鸡培训中心报参训学员名单。 名额分配:西安市20人,宝鸡市20人,咸阳市20人,铜川市14人,渭南市20人,延安市20人,榆林市20人,汉中市20人,安康市20人,商洛市20人,杨凌示范区6人,其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幼儿园骨干教师名额各半。 培训地点:宝鸡市西府宾馆(宝鸡市中山西路56号) 联 系 人:周博 电 话:0917—3368857、18729765522 传 真:0917—3364375 以上培训及食宿费用由省教育厅专项安排。参训学员报到时交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在渭南市、商洛市举办的送培活动初步安排在7月上旬,在榆林市、安康市举办的送培活动初步安排在8月下旬,具体时间由相关市教育局和培训中心协商确定。以上送培活动,由各市教育局安排做好参训人员、会务组织工作,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扩大培训面;由相关培训中心和市教育局共同安排授课;省教育厅将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补助。参训学员报到时交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三、有关要求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合理安排参训学员的日常工作,确保学习质量。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时向培训中心报送参训学员名单,保证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参训人员的,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报培训中心。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送培活动的组织领导,提供经费保障,提高培训效益,确保培训安全。要充分发挥参训骨干教师的作用,推动各地培训和校本培训。 西安培训中心、宝鸡培训中心要不断加强中心建设,组建好培训专家队伍,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培训课程,提高培训水平。要加强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联系,加强工作研究,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协助各地做好培训工作。宝鸡培训中心和兴平市教育局要共同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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