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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11•16”校车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暴露了有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建立完善校车交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须依法严格监管,促进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校车安全主体责任,并增加校车购置经费的投入力度。笔者在浙江省宁海县多年从事公路客运管理和有关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工作,在当前校车及学生接送安全工作较为严峻的形势下,结合地方实际,提出相关的实施意见,可行性较强,供各地同行们借鉴参考。
关于完善农村学生接送车经营体制的若干建议
赵伟江 浙江省宁海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甘肃省庆阳市“11•16”校车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引起各级政府的空前重视,作为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接送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安全,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农村学生接送车管理,消除学生接送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现象,确保学生接送车安全运行,根据浙江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教育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06]137号)和宁海县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校车”工程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08]105号)的文件精神,借鉴兄弟县(市)区的经验,结合宁海实际,笔者对宁海县的农村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情况如下:。
一、现状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乡教学点布局调整的不断深化,农村中小学校撤点并校工作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但是,也引发了农村学生上学难、乘车难的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教育、安监、交通公管、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情况为:
(一)学校和学生接送车分布情况
据统计,以2010年为基数,全县共有学生接送车辆95辆,其中学校自备车7辆、公交车2辆、城乡客运车辆86辆。其中在农村乡镇之间、村村之间的三级客运网络运行的乡村客车为71辆,他们在经营农村乡村客运的同时,也承担着县内13个乡镇(街道)的22所小学学校的学生接送任务,每天需接送小学生达3456人次。具体分布如下表:
所属乡镇 学校 接送学生人数 车辆数
长街镇 长街小学 336 8
岳井小学 124 3
青珠小学 161 2
山头小学 118 2
龙浦小学 236 5
小计: 5 975 20
胡陈乡 东仓小学 279 7
胡陈小学 398 10
小计: 2 677 17
力洋镇 力洋小学 248 5
前横小学 128 4
小计: 2 376 9
茶院乡 茶院小学 208 5
南溪小学 38 1
小计: 2 246 6
一市镇 七市小学 59 2
一市小学 155 4
东岙小学 61 2
小计: 3 275 8
越溪乡 越溪小学 46 2
跃龙街道 华山小学 54 3
梅林街道 梅林小学 156 2
桑洲镇 桑洲小学 336 9
前童镇 前童小学 14 1
强蛟镇 强蛟小学 49 1
深圳镇 马岙小学 26 2
大佳何镇 大佳何小学 226 6
合计:13 22 3456 86
(二)学生接送车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工作由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以及各镇乡(街道)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负责监管。
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提出的学生接送车要求进行汇总后,会同交警和运管部门对接送方案和拟用车辆的技术状况、参保情况、驾驶人资质、协议及安全责任书签订等材料进行审查;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接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以及路面的动态管理;
交通运管部门负责接送车辆的资质监管,以及车辆的安排和调配,同时配合教育部门对学生接送车的补贴发放;
安监部门则督促落实检查各相关部门履行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几年来,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没有发生学生接送车亡人交通事故,有力地维护了学生接送车的安全运行。
(三)承担主要学生接送任务的乡村客运经营现状分析
经调查,全县目前经营镇村、村村之间的乡村客运车辆共有106辆,这些车辆在2008年初通过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均以股份或挂靠形式加入了属地的城乡客运公司。近几年来受私家车增多及客源的影响,经营效益较差,很多线路处于保本或亏损状态,仅靠当地群众的包车、国家的燃油补贴和学生接送补贴在维持生存。
1、乡村客车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所 属 客 运 企 业 经 营 线 路 车 辆 数 备 注
宁海县佳旺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15辆,其中有备案在从事学生接送的10辆 大佳何—里袁 4辆(19座)
桥头胡—茶院 6辆(19座)
桥头胡—龙潭 2辆(19座)
桥头胡—铜岭王 1辆(19座)
大佳何—伍家 1辆(8座)
大佳何—井兰 1辆(8座)
宁海县强顺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6辆。 桥头胡—强蛟码头 3辆(19座)
桥头胡—蒋家溪 3辆(19座)
宁海县深圳客运有限公司
3辆,其中有备案在从事学生接送的3辆。 兰田—五松坑 1辆(8座)
梅林—仇家 2辆(19座)
宁海县吉顺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11辆,其中有备案在从事学生接送的6辆。 一市—前岙 3辆(19座)
一市—东岙 7辆(19座)
一市—牛台 1辆(9座)
宁海县鸿运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11辆,其中有备案在从事学生接送的9辆 桑洲—沙地 3辆(19座)
桑洲—木坑头 1辆(12座)
桑洲—屿南 1辆(14座)
桑洲—木坑 1辆(14座)
桑洲—竹山头 1辆(14座)
桑洲—里下王前山头 1辆(14座)
桑洲—长田头 1辆(14座)
桑洲—屿南 1辆(14座)
桑洲—方山 1辆(14座)
宁海县同心公路运输有限公司12辆。 西店--深圳 12辆(19座)
宁海县兴达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22辆,其中有备案在从事学生接送的22辆。 长街—力洋 5辆(19座)
长街—明港 3辆(19座)
长街—岳井 5辆(19座)
长街—伍山 5辆(19座)
长街—胡陈 3辆,(2辆19座,1辆8座)
长街—车西岙 1辆(8座)
宁海县利众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26辆,其中有备案在从事学生接送的21辆。 力洋--明港 11辆(19座)
力洋--岭峧 3辆(19座)
力洋--胡陈 10辆(19座)
力洋--杜岙 1辆(19座)
力洋--许家山 1辆(19座)
合计:106辆,其中有备案在从事学生接送的71辆。
2、各乡村客运车辆现大多处于微利和亏损状态,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桑洲镇11辆乡村客运车辆,年平均营收约8.8万元。其中:
①桑洲至沙地3辆,日平均营收约350元/辆,年平均营收12.6万元;
②桑洲至木坑头1辆,日平均营收约200元/辆,年平均营收7.2万元;
③桑洲至屿南2辆,日平均营收约200元/辆,年平均营收7.2万元;
④桑洲至木坑1辆,日平均营收约200元/辆,年平均营收7.2万元;
⑤桑洲至竹山头1辆,日平均营收约200元/辆,年平均营收7.2万元;
⑥桑洲至里下王、前山头1辆,日平均营收约240元/辆,年平均营收8.6万元;
⑦桑洲至长田头1辆,日平均营收约200元/辆,年平均营收7.2万元;
⑧桑洲至方山1辆,日平均营收约200元/辆,年平均营收7.2万元;
(2)大佳何镇15辆乡村客运车辆,年平均营收约11.99万元。其中:
①大佳何至里袁4辆,日平均营收约585元/辆,年平均营收21.05万元;
②大佳何至伍家1辆,日平均营收约120元/辆,年平均营收4.3万元;
③大佳何至井兰1辆,日平均营收约120元/辆,年平均营收4.3万元;
④桥头胡至茶院6辆,日平均营收约260元/辆,年平均营收9.4万元
⑤桥头胡至龙潭2辆,日平均营收约270元/辆,年平均营收9.7万元
⑥桥头胡至铜岭王1辆,日平均营收约320元/辆,年平均营收11.5万元。
(3)西店镇12辆乡村客运车辆,日平均营收约470元/辆,年平均营收约16.9万元。
(4)强蛟镇6辆乡村客运车辆,年平均营收约13.2万元。其中:
①桥头胡至强蛟码头3辆,日平均营收约415元/辆,年平均营收14.9万元;
②桥头胡至蒋家溪3辆,日平均营收约320元/辆,年平均营收11.5万元。
(5)深圳镇3辆乡村客运车辆,年平均营收约9.1万元。其中:
①梅林至仇家2辆,日平均营收约320元/辆,年平均营收11.5万元;
②兰田至五松坑1辆,日平均营收约120元/辆,年平均营收4.3万元;
(6)长街镇22辆乡村客运车辆,年平均营收约10.1万元。其中:
①长街至力洋5辆,日平均营收约330元/辆,年平均营收11.9万元;
②长街至明港3辆,日平均营收约175元/辆,年平均营收6.3万元;
③长街至岳井5辆,日平均营收约308元/辆,年平均营收11.1万元;
④长街至伍山5辆,日平均营收约360元/辆,年平均营收12.96万元;
⑤长街至胡陈3辆,日平均营收约133元/辆,年平均营收4.8万元;
⑥长街至车西岙1辆,日平均营收约240元/辆,年平均营收8.6万元;
(7)力洋镇26辆乡村客运车辆,年平均营收约10.4万元/辆。其中:
①力洋至明港11辆,日平均营收约240元/辆,年平均营收8.6万元;
②力洋至岭蛟3辆,日平均营收约240元/辆,年平均营收8.6万元;
③力洋至胡陈10辆,日平均营收约350元/辆,年平均营收12.6万元;
④力洋至杜岙1辆,日平均营收约330元/辆,年平均营收11.9万元;
⑤力洋至许家山1辆,日平均营收约300元/辆,年平均营收10.8万元;
(8)一市镇11辆乡村客运车辆,年平均营收约10.7万元。其中:
①一市至前岙3辆,日平均营收约300元/辆,年平均营收10.8万元;
②一市至东岙7辆,日平均营收约330元/辆,年平均营收11.9万元;
③一市至牛台1辆,日平均营收约50元/辆,年平均营收1.8万元。
从以上经营状况调查可以看出,年平均营收最高为西店镇16.9万元/辆年,最低为桑洲镇8.8万元/辆年;按营运线路分,最高为大佳何至里袁线为21.05万元/辆年,最低为一市至牛台线为1.8万元/辆年。而大部分线路的营收在10万元/辆年以下,作为夫妻共同经营一辆车的乡村客运,其营收也仅能维持该户家庭的生计。
(四)当前存在问题
虽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生接送管理工作,相关部门也化大力气加强了管理,但仍然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具体表现在:
一是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省、市、县各级政府虽然发了很多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但缺乏牵头单位,管理没有形成合力,且各部门重视程度不一,思想认识没有到位,没有很好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是管理力量薄弱,学生接送车点多、面广、线长,交警、运管两个执法部门监管力量不足,存在很多的管理空档;
三是学生接送车的经营主体复杂,部分接送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动,经常超载运行,该分趟次的不分,有的甚至在半路卸下学生,返校载学生再拼车超员,给学生接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的隐患;
四是无营运资质的“黑车”多,很多家长自我保护意识欠强,不管车辆是否具备营运资质,私自与非法黑车协定接送学生,造成伤害后权益无法保障;
五是有些幼儿园业主为争生源,远地招生,自配接送车,运作不规范。
二、关于完善农村学生接送车体制改革的若干建议
为全面规范农村学生接送车管理,切切实实抓好农村学生接送工作,必须从治本上着手,对学生接送车的经营主体进行改革,把以经济利益为重的个私经营,改由社会与经济效益兼顾的国有企业来经营。
(一)总体思路
坚持国有主导,实施乡村客运班车经营体制改革,实现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五化一提升”即产权国有化,经营公司化,人员员工化,管理制度化,服务品质化,提升农村客运和学生接送的服务质量。
(二)改造目标
通过对原客运三级网络运营主体(即乡村客运车辆)的收购兼并,整合三级网络客运系统资源,按照“五定四统一”(定线路、定班次、定首末时间、定停靠站点,定票价,统一排班、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的服务标准,逐步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全覆盖和无缝衔接,不断提高学生接送工作和农村客运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具体建议:
1、建议成立由县政府牵头,各乡镇政府和交通、公安、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配合的农村学生接送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学生接送车改革工作的协调、监督、指导。下设办公室,以县交通局为主,抽调公安交警、教育、交通公管等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的精干力量,负责实施。
2、组建国有性质的宁海县农村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建议由县财政出资,县交通局组建国有独资的农村客运服务公司,以该公司为主体,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对原106辆乡村客运车辆进行合理、公平、公正地收购整合,因车辆已使用3年半,需统一整修和更换标识,配置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后,投放农村客运市场,统一按“定线路、定班次、定首末时间、定票价、定站点”模式运作,原经营者可考虑优先招聘、录用上岗,也可实行承包经营,加强管理。同时,要求在对学生接送服务中体现公益性,在与农村各学校签订接送协议的基础上,严格按核定人数承载,准时接送,规范服务。
3、在具体改革过程中可试点先行,逐步推进。考虑改革工作的可行性,以及原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学生接送的问题复杂性,建议在桑洲、大佳何两地搞试点,再在力洋、长街、一市等其它乡镇全面推广。
4、实行集约化经营。农村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应是权责明确、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的紧密型经济实体,其线路和车辆必须实行集约化经营、员工化管理,不得采取挂靠、以包代管等方式经营。
5、按现行的城乡客运运价核定收购后的农村乡村客运票价,按里程收费,绝对不能实施和城区一样的公交票价,否则不但影响城乡客运票价,带来社会不稳定,也会使政府财政压力更为巨大。因此,新组建的国有农村客运服务公司,应单独成立,不宜列入国有公交公司,否则容易引起农村群众误解,要求享受公交票价。
6、制定乡村客运车辆乘员核定标准。应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道路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六规定的“行经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建成区以外二级以下公路的客运车辆不得使用有站立乘员席的客车车型”执行。即应允许二级以上公路行驶有站立乘员席的客车运行。这样既可以解决客流高峰运力不足的问题,又能提高经营效益。
7、加快农村客运场站建设。随着城乡客运二元结构的打破,城乡交流日益密切,农村车流量增加,应进一步加快农村客运场站的建设。建议将镇乡客运场站建设列入各镇乡的年度目标考核,促使其加快客运站,改善农村群众的出行环境,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8、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建议减免营业税,因国有组建的农村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属解决群众、学生出行的公益性企业,经营必定亏损,应给予适当的营业税减免(目前税收乡村客运车辆每辆每月255元,城乡客运车辆每月每辆340元)。考虑乡村客运多年来的车辆更新换代中积累的成本,以及车辆的折旧,建议对车辆收购后,原经营者要给予优先上岗或承包经营的待遇。
9、对不配合政府收购可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先由国有农村客运服务公司购置车辆承担学生接送任务;二是燃油补贴按实际使用计发;三是加强县内包车管理。通过市场运作和管理手段,使他们配合收购工作。
(四)费用测算
1、成本投入:
①收购资金:106辆乡村客运车辆,平均每辆20万元计算,共2120万元;(2008年北仑区收购价格为21万元,已收购90辆;2010年象山县收购价格为21万元,已收购100辆。)
②购置新车:120辆客运中巴(应使用前开门车辆,方便驾驶员管理),平均每辆14.65万元计算,共1758万元;
合计:3878万元。
2、单车经营成本:
①车辆折旧:按使用6年计算,为2.44万元/年;
②人员工资:按平均每人6万/年,加售票员每人3万/年计算,每辆车为9万元/年。但考虑国有收购后,短距离班线可实行2元一票制,以投币机取代售票员降低成本;
③管理人员工资分摊:1 年按1万元/辆分摊;
④燃油费用:以平均营运路程12公里为基数,每天约7班次14个来回计算,每天行驶里程为168公里,油耗13升/百公里为基数,每天平均用油约22升,现行油价为7.3元/升,约计160元/天,年营运天数约为360天,共计5.76万元/年;
⑤车辆保险费:现每辆约为1.1万元/年;
⑥车辆检审、维修、轮胎、机油等保养费用约需1.5万元/年;
每辆车的经营成本小计为20.8万元/年,120辆客车,则共需2496万元/年。取消售票员后则为17.8万元/年,120客车,则需2136万元/年。
3、营运收入预测:
①主营收入:现状约为1194.9万元/年。
②学生接送收入: 3456名学生,每人平均500元/学年,可收172.8万元。
③学生财政补贴:目前为每年50万元。
④燃油补贴:大约为1.77万元/辆,计187.7万元/年。
全年可收入约计为1605.4万元。
从以上营运成本和营业收入分析,在每天营运7个班次的正常营运下会亏损890万元/年左右,需财政补助。另外,在实际运用中未知变数较大,应结合行驶里程、班车班次、票价、公司管理、调度、群众需求、车辆老化维修保养等因素。而目前乡村客运车辆经营大多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其在营运的动力主要有:一是政府燃油补贴和学生接送补贴每年约有2-3万元左右;二是期望线路资源转让或政府收购时会有一定的收入;三是作为谋生的生活方式,购车时一次性投入,每天营运后会有一定的现金收入,在夫妻联合经营的情况下,不计工资则全年有6-7万元左右收入。
(五)利弊分析
1、有利方面:一是通过改革的农村客运服务公司在学生接送工作上将更为规范、更为安全,原个私化经营的诸多隐患和问题将迎刃而解;二是能更好地为农村群众做好客运服务,让农村群众也享受到优质、便捷、安全的客运服务;三是农村乡村客运统一经营主体后,使政府更为有利地行使客运运力调控权,开展农村客运整治,为投放区域出租车,取缔农村三轮车、黑车等打下基础。四是为城乡公交一体化的推行打下基础,遵循“城乡一体化、区间网络化、镇村辐射化、布局合理化”的改造原则,真正实现城—镇—村相互衔接、零距离换乘,解决偏远村庄村民的出行问题。
2、弊的方面:一是在改革收购过程中,特别是收购价格没有一定的标准,只能参考周边县市和其它地区的做法,因此在收购价格上比较难以确定,协商不当,容易引发被收购者的上访或罢运等事件;二是收购后的农村客运服务公司需充分体现社会效益,在公司的经营效益方面可能会亏损,特别是在票价核定上,农村群众肯定会要求与城区公交票价一致或降低票价,因此,需要政府财政补贴的支撑,增加政府财政开支。